中国铁道博物馆研学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4-11-11 14:01:00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中国铁道博物馆(以下简称“铁博”)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引导社会力量开发铁博社会教育资源,保障研学学员正当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研学机构,是指通过组织学员以展览讲解方式进行研究性学习和教育体验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铁博所辖三个展馆即正阳门展馆、东郊展馆、詹天佑纪念馆。
一、申请条件
第四条 申请铁博研学资质,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经营范围应包括文化交流、教育咨询、研学旅游活动等项目;
(三)从事社会教育活动1年(含)以上,行业信誉良好,无被处罚记录;
(四)有较为固定的带队教师。
二、资质认证
第五条 鉴于铁博展馆分散,研学机构须明确开展研学活动对应展馆,单独提交申请。
第六条 具备申请条件的研学机构可在铁博官网下载填写《中国铁道博物馆研学资质申请表》,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后向铁博对应展馆提出申请。
第七条 由铁博所辖各展馆对收到的申请进行条件审核,通过后签定正式合作协议和安全协议,提供统一的常设展览讲解大纲。
第八条 研学机构须按照大纲要求撰写讲解词,并按展馆要求进行修改。
第九条 通过条件审核和讲解词认可的研学机构,经相应展馆向铁博社教部报备同意后,获得在相应展馆开展研学活动资质,有效期二年。到期后须再次申请批准后方可重新获得资质。
三、研学管理
第十条 获得铁博展馆研学资质的研学机构,须按照铁博展馆要求,依法依规在馆内开展研学活动,切实履行安全责任,确保文物安全、人身安全、设备设施安全。
第十一条 研学机构在馆内须严格按照馆方认可的讲解词开展研学活动。
第十二条 研学机构带队教师和学员入馆后须佩戴铁博发放的证件或铁博认可的统一着装组织活动,便于识别,每位带队教师负责学员人数不超过20人。
第十三条 每次研学活动均须通过铁博公开预约渠道进行预约。
第十四条 为保障馆内正常的参观秩序,禁止未取得铁博展馆研学资质的研学机构开展相关活动。以个人名义组织的研学活动,单次总人数大于等于8人的,比照研学机构管理。
四、违规责任
第十五条 各展馆将建立相关管理台账。当研学机构发生违规行为时,展馆有权要求及时纠正并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止研学活动,限期整改。如在一年内出现三次违规行为,将被取消研学资质。
第十六条 研学机构如在讲解过程中出现违反历史事实、损害国家利益、抹黑铁路形象、不利民族团结等方面的内容,展馆工作人员有权要求立即停止活动并永久取消该机构准入资格;情节严重的,报请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未取得铁博展馆研学资质的研学机构开展相关活动的,各展馆将安排工作人员予以干预,责令停止。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铁道博物馆所有。
中国铁道博物馆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1:
申请中国铁道博物馆研学资质流程步骤
1.研学机构填写《中国铁道博物馆研学资质申请表》,并附相关资质证明;
2.铁博相应展馆对提出申请的研学机构进行条件审核,通过后签定正式合作协议和安全协议,提供常设展览讲解大纲(5个工作日);
3.研学机构按大纲撰写讲解词并提交审改完善(3个工作日);
4.研学机构通过条件审核和讲解词认可,获得铁博相应展馆研学资质(1个工作日);
5.铁博相应展馆在向社教部报备同意后,通知研学机构领取资质证书并允许其依法依规在馆内开展研学活动。
咨询电话:010-67051638(正阳门展馆);010-64381517(东郊展馆);010-69121516(詹天佑纪念馆);010-51836883(社教部)